美国就业发展借贷中心是美国移民局授权专门提供中小企业贷款的大型EB5投资移民地区中心。它是目前美国境内获批的移民地区当中唯一直接得到2009年2月通过的“美国经济复兴法案”明确政策支持的中心,并享有2010到2011年度联邦财政预算中心多达30亿美元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直接担保。该中心自2010年4月起开始正式接受海外移民投资,协助符合资格的投资人取得在美国的合法居留权。
美国就业发展借贷中心的特点和优势:
1.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从2010年5月开始提供给中心每一笔贷款85%的无条件担保金,在借贷企业无力还贷的第一时间从30亿政府担保预留款中划拨给每个投资人相当于贷款额85%的资金补偿。贷款中15%由借贷企业提供固定资产(例如商用房地产)作为第一优先抵押,总抵押价值一般相当于这部分贷款额的4到6倍。企业无力还贷的情况下中心在自动获得政府补偿的同时可以依法没收并拍卖抵押的固定资产以找回另外15%的贷款损失。
2.中心无投资名额上限,借贷对象范围覆盖加利福尼亚州所有58个县几百个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中心借贷服务网络由美国最大的非盈利中小企业借贷中介“中小企业融资公司” (Small Business Finance)与包括花旗、富国、美国银行在内的超过100家信誉卓著的遍及全加州的美国银行集体组成。
3.与所有其他移民地区中心相比,美国就业发展借贷中心在资金使用上100%透明作业,接受投资人全程监督。按中心与联邦政府的协议规定,个人总投资额(50万或100万美元,由借贷企业所在地决定)必须全部作为借贷款项,在联邦预拨的30亿资金和企业固定资产双重担保下以5年低息贷款方式注入经严格审查有足够还贷能力符合增加就业条件的中小企业。投资总额中任何一分钱都不得用于支付非透明花费,例如地区中心或投资有限合伙的日常营运花费等。
4.申请贷款的美国中小企业不仅必须严格达到中小企业管理局规定的信用标准和5年内的充分还贷能力,还必须满足美国移民局EB5项目关于提高就业的明确要求。只有信用良好,企业经营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确有强烈聘用人才需要并能够以足够价值的商业房地产和个人固定资产做第一优先抵押的企业才符合要求,获得该项低息贷款。
5.投资人必须在中心协助下以有限合伙人形式在美国注册独立的私人贷款机构,投资人无须参与经营操作,地区中心和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对借贷审批和放贷回收负担全部责任并提供全程服务,贷款还款期历时5年,第5年贷款到期还清后有限合伙自动解体,投资人全部取回投资本金并得到去除费用后80%的利息回报,大约相当于1.5%的年利息。